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国办函〔2016〕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统筹推动本地区本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当前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网上办事,有效优化了政府服务、方便了企业和群众,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了良好环境。但同时也存在网上政务服务内容不规范、服务不便捷,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不互通、数据不共享,线上线下联通不畅,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够高等问题。为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国一体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整体设计,不断提升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水平。
《建设指南》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推动资源整合、注重开放协同”的原则,以服务驱动和技术支撑为主线,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支撑体系、基础平台体系、关键保障技术、评价考核体系等方面,提出了优化政务服务供给的信息化解决路径和操作方法,为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提供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建设指南》要求,结合实际统筹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政务服务相关体制机制和应用服务创新,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建设指南》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评估评价,并围绕《建设指南》实施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培训交流和试点示范。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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