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征集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
大赛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双创”氛围,发掘和培育一批“双创”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按年度举办“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17〕552号)要求,现就征集我省参赛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项目条件及要求
(一)企业组
1.在我省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或团队;
2.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contest)登陆注册报名(流程见附件),各市县参赛项目注册地要准确填写到所在市县。
(二)我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报名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50个项目(企业组和创客组各25个)报工信部。经工信部遴选后,入围总决赛的项目,10月中旬赴广州参加全国总决赛。
(二)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6月30日,未注册登记的参赛项目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三、激励措施
(一)组织专家对进围前50名的项目针对性培训,提升参赛作品水平,促进新产品、新技术产业化转化。
(二)优先参加工信部举办的“创客中国”创新创业成果展览展示;
(三)向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促进投融对接,争取投资支持;
(四)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荐,争取贷款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发动,围绕大赛主旨,精心组织本地区中小微企业和创客积极参与大赛,认真做好优秀项目的推荐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大力营造本地区创新创业浓厚氛围,挖掘创新创业潜力,激发社会大众踊跃创业,敢于创新的热情。
(二)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相关单位要结合本行业、本领域特点,加强项目组织,积极推荐优秀项目参赛。
附件:创客中国大赛报名流程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