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建海南省通信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复函》(琼人社函〔2017〕1272号)的文件精神,海南省通信管理局已组建通信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根据下一步工作安排,现拟组织开展全省通信工程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评审按《海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发布海南省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修改版)的通知》(琼通信局〔2018〕173号)(网址:http://www.hnca.gov.cn/index.php?c=content&a=show&id=1079)执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人员范围
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通信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业范围
申报专业分为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和设备环境5个专业类别,具体详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审类别》(附件1)。申报人学历专业分为通信专业及相近专业,具体详见《通信专业(相近专业)对照表》(附件2)。
二、申报条件
(一)具体申报条件详见《海南省通信工程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琼人社发〔2013〕128号)(网址:http://xxgk.hainan.gov.cn/hi/HI0107/201308/t20130801_1032966.htm)。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说明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必备条件,可自愿提供合格证书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三)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员填写《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网址:http://hi.lss.gov.cn/819206.html),不装订。
(二)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将照片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不装订。
(三)其他材料依序编好目录装订成册,一式2份。具体要求详见《个人综述材料具体内容及装订要求》(附件3)。
四、材料审核
(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对申报人拟上报的所有申报材料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未经公示的不予受理。经公示和核实后的材料,单位人事部门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同意上报”,作出的鉴定意见,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材料的受理工作由海南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凡材料不全、填写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齐,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评审资格,两年内不予受理,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责任。
五、受理时间和地点
受理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受理地点:海口市南沙路47号通信广场海南省通信管理局6楼601室,联系人及电话:钟园园、农昆霖,办公电话:66550106,66520769。
六、收费标准
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厅《关于取消、免收和降低部分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琼财非税〔2008〕26号)的规定,评审收费标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为320元/人。
附件:
1、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审类别;
2、通信专业(相近专业)对照表;
3、个人综述材料具体内容及装订要求。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2018年12月 26日
附件1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审类别
一、交换技术
从事通信网络交换系统(包括语音、数据等不同平台信息和电路、路由等不同交换方式)及其管理支撑系统(如信令网、智能网、监控系统、计费系统等)的体制标准的制定、科研开发、规划设计、运行维护、测试计量、系统集成、为客户解决方案以及为市场提供技术和支撑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传输与接入
从事通信网络传输系统(包括有线、无线不同传输媒介、各种宽带速率、基础数据网如DDN、X25、FR和ATM等)和接入网系统(包括移动通信基站系统、传输监控、同步网系统的体制标准的制定、科研开发、规划设计、运行维护、测试计量、技术支持和网络与资源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终端与业务
从事通信网络终端系统、通信业务及其管理支撑系统等方面的科研开发、运行维护、技术支持以及为客户提供通信终端与业务服务、通信市场开发与策划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互联网技术
从事互联网技术体制标准的制定、网络设计、网络优化、网络监控、计费系统、业务应用、网络信息安全等领域的科研、开发、集成、运行维护、管理、互联互通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设备环境
从事通信网络电源系统、通信设备工作环境系统(如温湿度、电磁兼容、三防和安全等)和监控系统的科研开发、规划设计、生产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附件2
通信专业(相近专业)对照表
一、通信专业
1、通信工程专业[电信工程、无线电通信、光通信、交换(市话、长话、程控交换)、非话通信类、载波、微波、线路、通信电源、通信网络、邮电通信工程等]。
2、电子技术专业(无线电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自动控制、信息工程等)。
3、通信仪器仪表及测量检定技术等。
4、管理工程专业(工业管理工程、科学技术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工程、邮电通信管理工程、技术经济管理等)。
5、邮政机械与自动化专业。
二、相近专业
1.电气专业(动力、电机、电工技术等)。
2.机械类专业(机械加工、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自动化、铸造、焊接工艺及设备等)。
3.土建专业(建筑学、邮电与民用建筑工程、建筑材料、供暖与空调工程等)。
4.材料专业(金属材料及热处理、金属加工技术、腐蚀与防护技术等)。
5.安全工程类。
附件3
个人综述材料具体内容及装订要求
为了规范申报人员及单位所申报的评审材料,现将材料具体内容及装订要求规范如下:
一、封面。标题统一为“申报海南省通信工程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封面题目下方注明单位、姓名、通信地址、本人联系电话、单位人事电话,并加盖呈报单位公章。
二、目录。
三、《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四、个人综述报告(2500字左右)。内容包括: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务总结报告等方面情况。
五、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专业技术成果及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科研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
六、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论文、论著等材料。
七、身份证复印件。
八、学历及学位证书。
九、通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十一、专业技术资格年度考核登记表。
十二、继续教育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三、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十四、其它:例:1、外语等级合格证书。2、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等。
以上材料选用白色A4纸依序编好成册胶封装订(一式3份)。证件复印件均要加盖呈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的原件经职称办验证审核后退回申报人。无法提供原件的,对提供的复印件应当由核实人签字并加盖核实人所在单位的公章。
海南省互联网协会版权所有 翻版必究 地址:海口市南沙路47号通信广场 邮编:570206 电话:0898-66502933 传真:0898-66533698 技术支持:海南布谷
Copyright ©2012 HAINAN INTERNET Associ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