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认为,系列规定或相关指南虽然还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个人信息安全法”,但却可以认为是突破,是个人信息保护立法配套的好的开始,由此能让信息安全法治意识得到更多人的重视,对真正意义上的《个人信息安全法》的早日出台也有积极意义。
“个人信息之所以成为商品,就在于它可以为某些人利用并带来财富”。可以肯定的是,从手机实名制到电话实名制,实名制的实施对于个人用户而言是利大于弊的,至少对电话诈骗、垃圾短信等能形成一定的震慑作用,也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因此,此次电话“实名制”的征求意见稿一同公布,这给业界和用户更大的信心。针对具体实施举措,专家则建议,针对许多人关心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有关部门还应逐步完善制度,在推行实名制同时保护好个人信息安全,涉及信息泄露的务必受到相应的处罚。
但是,手机实名制曾几何时“轰轰烈烈”最终却“有名无实”也不禁让人唏嘘。调查发现,手机实名制在实施过程中遭遇了较多抵触,一些个体通讯店和报刊亭并不要求用户在购买手机卡时提供身份证,甚至多付费就可以办匿名手机卡。客观来看,庞大的用户量都进行实名确实存在难度。用一句话来说,“人机难合一”就是当下手机实名制推广过程中的尴尬现状。由此可见,不论是个人信息保护还是实名制,落实规定并有效执行是关键。
总而言之,实名制是大势所趋,但真正意义的实名制是个系统工程,需要一系列完善的制度和立法规范加以保障,也需要社会、相关方及个人的密切配合。个人信息保护是当务之急,但树立意识的同时,必须引入相关惩罚机制,加强立法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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