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信息 > 正文

电商出口退免税政策最快国庆前出台

  时间:2013-09-18 10:30:52  来源:人民网-信息时报
  记者近日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正会同财政部对跨境电商出口退免税问题展开密集调研,相关政策将于近期推出,最快或在10月1日前出台,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或退税。

  部分小型电商目前未享退税

  国税总局货劳司进出口税处处长张维华告诉记者:“很多电商从事小额贸易,通过快递、邮件等方式运送货物,出口数量较多但金额小。这部分电商由于目前无法提供报关单,按现行规定还不能享受退税。”

  据了解,跨境电商出口退免税政策将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或退税。对于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而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政策。

  主营3C、电子产品的跨境电商淘宝岛首席执行官朱安顺告诉记者:“我们每单可能只有几十美元的产品,现在B2C电商没有纳入海关统计,所以一直没有拿到过退税,这对我们电商和中小企业来讲是一个发展瓶颈。”

  淘宝岛一年有1000万美元左右的营收符合退税条件,朱安顺说:“按照电子产品16%至17%的退税率计算,跨境电商出口退免税优惠政策每年将给淘宝岛带来160万至170万美元的退税收入,这对电商和中小企业肯定是很大的利好。”

  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超2万亿元

  商务部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外贸增速为6.2%,而跨境电商贸易规模同比增速超过25%。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副主任张大明日前表示,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高速发展,

  商务部数据显示,2011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约1.6万亿元,2012年达到约2万亿元。2013年同比增速预计在30%左右。艾瑞咨询《2012~2013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研究报告》也预测,到2016年将达到6.4万亿元,占进出口贸易额的比重将达到18.5%。

相关文章: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责任编辑:海南省互联网协会

海南省互联网协会版权所有 翻版必究 地址:海口市南沙路47号通信广场  邮编:570206 电话:0898-66502933 传真:0898-66533698 技术支持:海南布谷

Copyright ©2012 HAINAN INTERNET Associ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ICP证 琼ICP备120023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