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可以接受调解的委托案类范围包括:著作权合同纠纷案件,著作权侵权纠纷类案件、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如,涉网络的虚假宣传纠纷、商业诋毁纠纷)等。对不适宜委托调解的案件,如确权之诉,将不纳入委托调解范围。委托期限一般为15天,部分案件委托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以30天为限。委托调解不成的,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终止调解,案件及时转回法院审判程序。
在委托调解机制运行中,对非诉和解、诉中委托调解的案件,当事人要求法院出具司法文书确认协议内容及效力的,可简化程序由1名法官审查协议内容后,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反悔的,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海南省互联网协会版权所有 翻版必究 地址:海口市南沙路47号通信广场 邮编:570206 电话:0898-66502933 传真:0898-66533698 技术支持:海南布谷
Copyright ©2012 HAINAN INTERNET Associ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