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各市县(洋浦)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产业引导作用,加快发展我省互联网产业,根据《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6〕2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海南省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方案》(琼府〔2017〕99号),现就2018年第一批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一)互联网企业: 1.纳入海南省互联网企业基本数据库; 2.在海南省内登记注册为法人机构; 3.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定期上报统计报表; 4.遵纪守法,依法纳税; 5.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正常发放职工工资。 (二)省信息产业规划园区或省重点互联网创新创业基地: 1.海南生态软件园、海口国家高新区、三亚创意产业园(含三亚云港园区)、陵水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园; 2.海口复兴城互联网创新创业园和海南数据谷; (三)互联网众创空间: 经省工信厅评估认定的省互联网众创空间。 (四)经省政府、省工信厅批准承办互联网创新创业活动的单位,省政府、省工信厅委托开展互联网产业服务支撑的单位。 二、资金扶持范围及标准 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5大类、17项具体申报类别。具体扶持方向及申报要求详见附件《2018年第一批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三、申报方式、流程 2018年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性事后扶持部分)采用“两上两下”(网上资格初审、正式申报审核)的方式,组织申报、审核。 (一)网上资格初审。 1.申报单位登陆“海南省互联网产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iitb-internet.hainan.gov.cn,或通过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网上办事—>互联网产业综合服务平台的方式登录,下同),点击“互联网资金申请”按钮,按要求在系统内填报具体申报事项所对应的申请表格,提交与申报内容相关的必要的证明材料。 2.各市县工信部门、洋浦经发局对申报单位或申报项目通过“省工信厅投资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初审后(登录网址为http://iitb-investment.hainan.gov.cn,或通过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网上办事—>资金申报的方式登录)。 3.省工信厅结合各市县初审意见,对申报单位或项目进行复审后,通过“海南省互联网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发布申报资格审核结果。 (二)正式申报审核。 1.提交纸质材料。申报资格审核结果为“通过”的申报单位,应按各自申报类别的有关要求编制相应的纸质申报材料,补充相应的附件材料,并按附件《2018年第一批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二、申报材料要求”印制装订(一式两份),向工商注册所在市县政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市县政务中心窗口暂不具备受理条件的,请报送市县工信部门(洋浦经发局)。 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的骨干人才另外提供其本人在知名互联网企业工作证明材料、期间连续12个月薪金收入银行流水材料扫描件。 2.上传电子文档。按照项目申报页面的提示,将申报项目的说明材料电子版上传至“互联网产业综合服务平台”。 3.职能部门审核。市县工信部门(洋浦经发局)、财政局初审后,出具正式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两部门公章);由各市县工信部门(洋浦经发局)统一向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审批窗口报送汇总表及相应的企业申报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间 审核、收件等具体时间安排,各市县可根据工作实际予以调整,并通过互联网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等方式及时通知申报企业。 (一)省互联网产业综合服务平台网上预申报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25日,逾期未通过系统填报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10日。审核结果在“海南省互联网产业综合服务平台”上发布,申报企业可登陆该平台及时了解。 (三)市县政务中心窗口、市县工信部门(洋浦经发局)收件时间为5月11日至5月25日。 (四)省政务中心工信厅行政审批窗口收件时间为5月26日至6月10日。 五、咨询电话
附件:2018年第一批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2018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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