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2日电 题:打击电信诈骗 吴世忠委员提四建议
中新社记者 张素
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党委书记吴世忠看来,开展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需要依靠科技手段,但“技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屡见报端。去年12月24日,公安部介绍,当年全国公安机关已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8万起。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也提及突出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电信网络诈骗与传统诈骗有很大的区别。”吴世忠在北京出席全国政协大会期间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列举出电信诈骗三个显著特点。
首先是完全虚拟化带来信息不对称;其次是打破时空限制,使跨国犯罪实施容易,而司法取证较难;第三是犯罪分子可通过技术手段不断假冒号码、冒充他人,营造场景、设置陷阱。这些特点大大增加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难度。
吴世忠进一步指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屡屡“命中”还与个人信息泄露密切相关。他说,当前国内还未就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导致个人在与企业因信息泄露发生纠纷时,“存在取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等难题”。
针对上述分析,吴世忠提出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系统工程”。
首先是尽快立法。“现在立法的条件已经成熟。”他说,一则是中国网民规模超过7亿人,成为网络大国;二则是官方虽通过修改现行法律、出台行政法规等方式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但因分散而缺乏系统性、一致性,亟待一部有针对性的法律。
越来越多人意识到,个人信息泄露不仅关乎个人,也不仅限于民生。一旦发生个人信息大规模泄露,有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国际贸易和国际关系。
其次是强化电信和金融行业的信息安全监管。“无论何种类型网络诈骗,都离不开通信流和资金流这两个环节。诈骗的成功实施离不开银行卡和转账。”吴世忠说,近年来国内金融系统在资金转账方面已加强相关管理,但是在银行卡买卖管理、可疑交易的监测与核实、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安全监管等方面还有待加强。
他建议,电信和金融部门应强化安全监测与审计系统的建设,对于交易或转账过程有一段时间的备查,并加强数据共享,确保执法部门通过相应的通信、交易记录能够追踪“钱转给谁,钱去了哪儿”。
第三是企业参与。一方面,企业应积极开发并推广使用反欺诈系统,为执法部门依法打击网络诈骗提供先进的技术手段;另一方面,企业应在获取个人信息时给出明确提示,更要诚实守信,“拿人数据,替人保护”。
第四是全社会加强防范意识。消费者应清醒地认识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媒体应加大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把冒充执法部门办案的行为公之于众,提高全民反诈骗能力。
海南省互联网协会版权所有 翻版必究 地址:海口市南沙路47号通信广场 邮编:570206 电话:0898-66502933 传真:0898-66533698 技术支持:海南布谷
Copyright ©2012 HAINAN INTERNET Associ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