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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出台管理意见对涉电信网络诈骗通信网用户进行惩戒

  时间:2020-10-14 13:40:00  来源:
 

为进一步强化行业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持续纵深推进防范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今年8月,海南省通信管理局与海南省公安厅联合出台《海南省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管理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将对涉电信网络诈骗通信网用户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

根据《意见》要求,使用电话、短信、互联网等信息传输媒介实施诈骗犯罪,违法提供、出租、出借或出售个人手机卡等通信工具给诈骗分子的用户,经公安等部门认定推送的,将被纳入管理名单进行限制。限制周期实施分级管理,根据涉案性质及来源分别为3年、2年、1年。用户在限制周期内禁止办理通信产品新入网业务,原有的手机或固话号码及其他业务产品被关停或注销后也不得重新办理。对于存在疑议的,需信息来源提供单位复核认定应解除限制或降低限制级别后,才予以相应处置。目前,我省已对515名人员纳入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名单管理。

该《意见》的出台,是海南省通信管理局、海南省公安厅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精神,有效落实海南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反诈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海南省信息通信行业和公安部门将严格落实《意见》有关要求,扎实做好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和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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